法律分析:间接证据只能作为证明事实的辅助证据,对于证明关键问题的影响较弱,但仍有可能对案件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就其提出的主张所必须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据应当是与案件有关的、能够证明事实的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诉机关、辩护人、被告人提供的证据,应当是与案件有关的事实,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接证据与直接证据相比,虽然证明力较弱,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起到关键作用。”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争议事实,但是可以借助于推论等方法证明争议事实的证据。”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规定:“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犯罪事实,但是可以借助于证明其他事实,进而推论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总之,间接证据只有在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情况下,才能对案件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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