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票据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到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但是涉外票据的,要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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