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办理居住证明所需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地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居住证明一般立即可取,但是资料需要准备齐全;而居住证的办理期限则不同。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是什么?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果资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是什么?的,公安机关会在受理之日起,半个月内印发居住证明,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发放居住证明的,可顺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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