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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装修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21-08-08 来源:独旅网

结婚前女方买的房子,如果是付的全款,那无疑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按揭的,依照现行法律规定,离婚时房子归女方,但要对公道补偿。装修房子的款项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制度有约定财产制度和法定财产制度。只要不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定的条款,都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装修款是女方婚前财产列支,那不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装修款是女方在婚后约定的,属于自己个人财产的部份列支的,也不属于共同财产。虽然男方在装修上出了力,那属于夫妻互助义务范畴。一样,女方做家务或做其他事,也不可能向男方收取费用。所以,去计较这事没多大意义。

婚后自建的房屋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出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如果只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进行建造,而且有凭证,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一般需要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如果是有约定的,离婚时需要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否则无法按口头约定的协议进行处理。

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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