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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如何判断?

2022-11-18 来源:独旅网

口头劳动合同有效,但书面合同更有利。根据《劳动合同法》,口头合同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但劳动者应主动要求签署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和兼职可以采用口头协议,但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权益。否则,社保机构难以确定非全日制身份,可能要求企业补交社保费用。签署书面合同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

法律分析

口头劳动合同有效吗

有效,但是劳动合同最好还是以书面的形式,口头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来说并不太有利,所以在单位没有给书面合同的时候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要签书面合同。

一、有关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口头劳动合同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特别设立了非全日制用工一节,由第六十八条至第七十二条规定。如下所示: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适合口头劳动合同的情形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采用口头劳动合同;

兼职可以采用口头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可以签口头劳动合同,但企业最好还是签一份书面劳动合同,说明是非全日制用工,即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否则,一旦社保机构查社保的时候,未上社保的人员是不是非全日制不那么容易说清楚,遇到劳动者不配合,可就真的说不清,企业可能会被要求补交社保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更能保障我们的权益。

结语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口头劳动合同在非全日制用工和兼职情况下是有效的。然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建议劳动合同最好以书面形式存在。在单位未提供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签署书面合同,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障。此举也有助于明确非全日制用工的身份,避免在社保等方面的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二十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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