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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带上什么材料

2021-05-25 来源:独旅网

1、协议离婚证件:结婚证;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2、诉讼离婚证件:结婚证;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另外,因为当时人选择的是诉讼离婚,所携带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再进行审查,所以即使只有一方到场,仍然可凭法律文书办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一、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吗

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经过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发给离婚证。如果在拿到离婚证之前,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查,任何一方都可以食言。只要一方违约,协议就属于无效。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果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

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4、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5、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6、登记、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可以推翻。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达成协议,经过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发给离婚证。如果在拿到离婚证之前,经过民政部门的审查,任何一方都可以食言。只要一方违约,协议就属于无效。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三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吗

三年不在一起不是自动离婚。因为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所以夫妻分居多少年都不会自动离婚。有证据能证明连续三年都没有居住在一起,特别是没有实质性生活的情况下,这可以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参考因素之一,起诉离婚法院可能会判决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以及关于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总之,夫妻分居并不会自动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相关材料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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