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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

2020-10-08 来源:独旅网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怎么处理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民法典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哪些,中院管辖什么样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除本法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是如何划分的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 该内容由 庞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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