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买房可只写一人名字,但未特殊约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全款购买,登记一方名字可认为个人财产;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或全款购买也可认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已婚购房时,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然而,如果夫妻共同购买房屋,即使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否则仍然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且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则该房产可以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种情况被视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此外,如果只有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或贷款购买并用个人财产还款,则该房产也可以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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