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逮捕后一般要被判刑,但是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在进行讯问后,发现不应当逮捕时,必须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九十二条 不批捕的异议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四条 逮捕后的处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