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试用期可以单位辞退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证明试用期内,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单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必须有法定的理由,才能辞退员工。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劳动局可以吗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找劳动局是可以的。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
受了工伤单位可以辞退我吗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存在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
新单位有权辞退我吗?
公司被收购兼并或者重组后,接手的公司应当接收员工,否则需要经济补偿金。因此,是无法无故辞退孕妇的。但是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除外。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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