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后公司资产属于公司破产财产,在进行破产清算时,会按照下面的顺序支付费用:
1、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费用等;
2、共益债务,包括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3、劳动债权,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4、破产人所欠税款;
5、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