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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男方可否起诉离婚

来源:独旅网

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一、女方有精神病男方能否申请诉讼离婚

女方有精神病男方能申请诉讼离婚。依照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犯有精神疾病而当然判决离婚仅限于以下情形:

1、一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可以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法律还赋予法院确认,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诉讼请求的,可以受理。

二、女方怀孕8个月是否可以离婚

女方怀孕期间一般不可以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

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作了限制。

但是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是绝对的,在特殊条件下,出于对男女双方利益的综合考虑,法律允许男方提出离婚。这些情况主要有:

(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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