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放弃社保公司不会补偿。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没有依照法律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原因自愿放弃缴纳社保、不愿缴纳社保等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而导致社会保险没有缴纳,劳动者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第八十三条 第三款 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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