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要出售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在还清贷款后卖给买方,也可以与买方协商,由其支付包括贷款在内的房屋的全部价款,而由卖方依照约定向其分期或者一次性偿还贷款;或者由卖方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而买方仅支付房屋的价款等。
一、居间合同买方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办
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而造成的违约。
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二、房子贷款期间能过户吗
房子贷款期间能过户,但是需要办理一定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方法要征求银行的同意;
3、赎楼,卖方找担保公司担保然后把余款付清,取出房产证,然后办理过户登记,之后再由卖方偿还担保公司的借款。
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进行转按揭意味着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
购房者如果因为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购买了便宜的房子,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房子贷款没还清之前,是不能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以为房产证还处于抵押状态,必须提前将还款还完,在银行办理房产证解压手续,才能对房产证办理加名字手续。
房产证上加名字流程:
1、由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签订《房屋产权变更协议》:
2、准备原产权证,以及原产权人和新增加产权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原产权人与新增产权人一同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购买的房子还没有还清银行的贷款,意味着此时房子上还设有抵押权。而办理房子过户,意味着会转移房子的所有权。由于抵押权在先,而交易在后,按照我国《民法典》种的规定,往往需要经过债权人,也就是银行方面的同意。
三、有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贷款吗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的流程:经银行同意,卖房人与买方进行房产交易,签订购房合同或意向书;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查后,通知借款人审查结果。银行同意贷款的,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合同,与卖方签订楼宇按揭借款补充合同,卖方将贷款金额不足偿还卖方尚欠贷款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借款人委托银行与卖方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抵押登记、房产保险等手续;银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项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卖方在原贷款网点的按揭贷款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偿还卖方所欠按揭贷款本息,剩余款项再划入卖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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