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像上一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应情况。上一级的人社局对下一级的劳动监察大队不作为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并且责令整改。
2.其次,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部门不作为的情形,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提起赔偿,并且通过法院的判决,责令行政部门履行职责。这是要在胜诉的情况下。因此,要提前保留好相关证据。
3.第三,可以向当地的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在第一第二中方式,可以采取这种方式。信访单位对权限范围的行政不作为情况有批评处罚的权限。
劳动监察大队的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负责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负责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事项有哪些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 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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