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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嫂对合同不满意怎么处理

2021-10-07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一、月嫂对合同不满意怎么处理

1、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违约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相应违约责任;

4、定金责任。受害方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5、违约金责任。违约一方必须赔偿相应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月嫂中途要走算违约吗

如果合同有规定就算违约。但是如果月嫂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的辞职信就可以了,不需要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月嫂中途提前走工资怎么算

按实际出勤计算,但劳动者因交接未完成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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