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仍然有效,单位必须及时更改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单位需要先解除原劳动合同并重新建立新合同。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需前往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的变更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但劳动局一般不会备案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合同仍然有效,则单位必须及时更改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单位需要先解除原劳动合同并重新建立新合同。此外,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需要前往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进行更改,劳动者则需要携带原合同前往劳动局解决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的变更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劳动合同劳动局会有备案吗
劳动合同劳动局一般没有备案。
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劳动合同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合同生效的必经程序,所以,普通的劳动合同一般劳动局没有备案。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二、劳动局能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劳动局能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是一般是到原用人单位进行补办的。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服务窗口去申请补办。如果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的变更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如果合同仍然有效,则单位必须及时更改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单位需要先解除原劳动合同并重新建立新合同。此外,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需要前往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进行更改,劳动者则需要携带原合同前往劳动局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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