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人擅自使用的处理方式是:
1、找对方协商。商标权利人可以先找侵权人协商,能够协商解决的就心平气和地解决。
2、收集证据。尽量收集足够的对方侵权的证据,如果商标是未经允许用到了某件产品上,那么这件产品可以作为证据之一拿来使用。
3、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在找相关部门处理的时候,既可以是商标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对方对商标侵权的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向人民法院起诉。像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样,商标侵权案件既可以实施商标侵权的行为地,也可以找商标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国际商标侵权处罚
对于行为人作出的国际商标侵权行为进行的处罚是按照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转化的国内法,即商标法的条款来处罚。对商标侵权人可要求其赔偿权利人的损失,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上述方法都难以确定的,可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二、商标侵权案件赔偿标准是多少
商标侵权案件赔偿标准如下: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六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于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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