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的。法律对产检假的要求是:
1、在上班的女性怀孕的第1—6个月,可以享受1天的带薪假期,这一天的假期是让孕妇去做产检和申请生育指标的,同时是用来参加生产培训。
2、上班族女性怀孕,从第6个月和第7个月开始,就可以享受到每个月1天产检假期,带薪的。
3、上班期间怀孕的女性,在怀孕的第8个月,就可以享受2天的带薪产检假期。
4、上班期间怀孕的女性呢,在怀孕9个月以上的时候,就可以享受4天的产检假期了,而其中2天,是包括在孕妇的预产假中。
5、怀孕的女员工在生育完之后,享受98天的带薪产假,其中有15天是预产假。而已婚的妇女在23周岁才生孩子的,都属于是晚婚,晚婚政策里面,产假多15天,另外还有一个难产假,是增加30天的,而生出来的是多胞胎的话,每多一个婴儿就会增15天的产假。
6、休产假也是需提供证件的,这些证件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而且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完。
7、另外,顺产和晚育一共有113天,而难产和晚育共178天,剖腹产和度阴道破裂可以增加30天的产假。一共163天,吸引产和钳产、臀位牵引的产者,可以增加15天的假期,不能叠加计算。
8、男性职工,看护假需提供子女出生证,通过公司的审核之后就有十天的看护假,带薪。但是没有在三个月内办理好这些证件的人,会失去这些假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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