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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庭应诉

2022-02-17 来源:独旅网

在涉及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件中,被告方必须出庭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代表出庭。如果被告方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法院将缺席判决。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方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没有出庭,法院可以通过审理得出孩子的抚养权,并且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然而,当事人如果聘请了律师或代理人代表出庭,那么他们本人就不需要出庭。但是,涉及到的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件,被告方必须出庭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代表出庭。如果被告方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法院将缺席判决。

一、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

人们处理民事纠纷的办法很多,其中就包括诉讼。原告提交诉讼申请,法院立案后,会择机开庭审理,在此之前,法院会用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出庭时间及地点。有时候,被告为了逃避法律制裁,会选择拒绝接受传票。那么,被告不接传票能否开庭?不接法院传票不违法。但即使不接传票,法院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被传唤人应当按传票记载的时间到法院。如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结语

被告不接受传票能否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方必须出庭参加庭审,不能委托律师代表出庭。如果被告方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法院将缺席判决。被告不接受传票不违法,但法院可以留置在被传唤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被传唤人应当按传票记载的时间到法院。如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是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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