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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头和直行车辆碰撞谁的责任

2020-04-30 来源:独旅网

掉头和直行车辆碰撞谁的责任:掉头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一般来说都是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转弯车辆,掉头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如果发生碰撞,一般都是转弯车辆负全责。
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最后提醒下: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标志行驶、无证驾驶、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一)驾驶未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二)未按规定安装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三)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
(四)使用非教练车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的;
(五)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机动车的;
(六)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或者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达到满分后驾驶机动车的;
(七)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八)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
(九)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的车辆,或者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十)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按规定依次交替通行的;
(十一)违反规定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或者危险物品的;
(十二)在道路上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十三)对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按规定让行的;
(十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违反规定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十五)违反规定牵引挂车、故障机动车的;
(十六)在道路上未按规定超车、会车、掉头的;
(十七)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并难以移动时,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八)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十九)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载人超过额定乘员的;
(二十)公路客运机动车以外的其他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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