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2020-04-07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相对于商品来说,安置房在产权上有着明显的区别,许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产权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不少安置房还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会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手。商品房没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不过,商品期房在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