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全,但不影响主要权利义务履行的,劳动合同成立。
法律规定的是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企业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报酬。所以大家在入职的时候,企业没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之后仍没有签订的,那么可以大胆进行劳动仲裁,拿到属于自己的双倍工资。还有,企业应当遵纪守法,否则受到损失的是自己。
二、员工被迫辞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订后,经协商可以解除,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会涉及经济补偿金问题,即使是双方协商一致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28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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