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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办理多长时间

2021-09-16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申请当月发放的。由所在单位填写《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并携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申请表》及死亡人员有关档案材料,报县组织部或人社局。采取联合办公集中审批的管理办法,每月末,由财政局召集组织部、人社局、民政局、驻单位纪检组等有关工作人员,集中审批各单位报送的审批表,办理拨款手续。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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