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申请助学贷款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法律依据: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制发了《关于修改(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形势的发展变化,对原来文件中有关学生贷款额度和享受贷款学生的比例的条款进行了修订。经修订后的为: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数额,由学校根据当地居民基本生活水准或本校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基本需要研究确定。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如生活仍有困难,可以申请贷款。其申请贷款的数额,由学校在贷款和获得奖学金的两项之和能够保证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基本需要以内掌握。享受贷款的学生比例,由学校本校本、专科学生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数,在规定的贷款经费总额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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