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义务帮工,是指为了满足被帮工人生产或生活方面的需要,帮工人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其与雇佣关系不同的是,雇佣关系是雇员在从事从属性劳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帮工人不收取被帮工人报酬,帮工活动是无偿的,是助人为乐行为;而雇主与雇员之间则存在着特定的经济利益关系,雇员为雇主创造利益并获取报酬,是等价有偿的商业行为。本案中,侯某系义务帮工人,荆某系被帮工人和受益人,双方构成了义务帮工关系。 最高人民 法院 《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义务帮工的 人身损害赔偿 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基于被帮工人是受益人,且在帮工过程中也有义务对帮工活动进行必要的指导,发生帮工人损害的事实,就推定被帮工人存在疏于指导和管理的过错,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即使帮工人有一般过失的,被帮工人均应当承担 侵权 赔偿责任。而帮工人是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帮工人是不收取报酬,没有收益,应此帮工活动中受伤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侯某在扒房过程中,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的风险而没有预见,在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情况下冒然作业,致其受伤,应当认定对其自身损伤也有过失,故判决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无偿帮工行为中由于双方没有相关的限制约定,出现伤害事件也是常有的事情,如果此时被帮工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该怎么办呢?这时需要根据相关的情况来确定责任主体,然后要求其承担责任。 第一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责任主体: 1、如果被帮工人明确拒绝的话,那么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2、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被帮工人不用承担责任,但受害人也可以要求其再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 另外,帮工人可以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工作的成果由被帮工人享有,帮工人先行承担责任后可再向被帮工人追偿。不过,前提是帮工人不存在过错。 大家在帮助他人义务工作时,一定要小心做事,防止出现以上的人事纠纷。如果您的情况比较特殊,也可以通过网在线咨询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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