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期可以签实习协议,学业基本完成且不需返回学校的可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以学习为目的的可签实习协议。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不需签劳动合同。违法或欺诈的劳动合同无效,但其余部分仍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需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法律分析
大学生实习期可以签实习协议。若大学生学业已基本完成,不需要返回学校学习的,也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是以学习为目的,没有约定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事项的,签订实习协议即可。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拓展延伸
学校滥用权力:实习期间无合同限制学生自由
学校滥用权力的行为在实习期间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们竟然没有拟定实习合同,从而无限制地限制了学生的自由。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法律规定,更是对学生权益的严重侵犯。学生们被迫留在实习单位,不得离开或请假,而学校竟然以毕业证作为要挟,进一步强迫学生实习。这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不仅剥夺了学生的自由,也给他们的学习和成长带来了严重的阻碍。学校应当认真对待学生的权益,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实习期间有合适的合同保障学生的权益,同时给予学生自由决定是否继续实习的权利。
结语
学生实习期间的合同签订问题是一个关乎学生权益的重要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实习可以签订实习协议或劳动合同,但学校滥用权力、限制学生自由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学校应该尊重学生的权益,确保实习期间有合适的合同保障学生的权益,并给予学生自由选择是否继续实习的权利。这样才能保障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促进实习制度的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六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二条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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