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由社保基金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由用人单位赔偿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鉴定期间生活津贴,工伤职工经鉴定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社保基金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伤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社保基金还应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还应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保和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
一、工伤保险赔付程序是怎样的?
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
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
3、属交通事故的,须上报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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