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现伤病,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这样车主垫付的医药费就可以拿回来。
一、被车撞了,需要马上给医药费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车主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相关法定义务,可以在处理后向法院提起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诉讼赔偿,但是如果是抢救费用的,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般建议无特殊情况的,结束再统一支付。
二、车祸外伤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关于车祸保险公司怎么赔偿伤者,依据新保险法,赔偿是直接给受害人的。但是在日常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车主已经先行垫付的情况,例如已经在交警队缴纳了保证金,这种情况下,最好和保险公司协调,当保险金赔偿下来以后,双方一起到保险公司,受害人看到确切赔偿金额,然后受害人把前期车主的预付款给车主,车主把前期预付款收据给受害人,然后由保险公司直接给受害人。
三、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应该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最有效方法,其当事人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在医疗终结后,其当事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等相关费用。对于机动车有保险的情形,是可以让保险公司进行支付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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