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多年没有结婚证,则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若有共有财产,则可分割,但按一般共有处理。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且符合实质要件,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具有合法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财产,可离婚时要求分割。如果同居多年没有结婚证,则双方一般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同居期间产生共有财产,也可以分割,但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应按一般共有处理。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同居,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但没有办理结婚证,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要求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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