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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理赔之后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2021-07-26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理赔对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报警定责。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当场出具,也可以在事故发生起10日之内出具。

2、向保险公司报案定损。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和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3、车辆维修,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携带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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