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土地证行政官司有诉讼时效吗

来源:独旅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土地证无效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在期间届满时,法院对于权利人的权利则不再保护的制度。其建立的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行使权利,当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时,法院对于其权利不再保护,同时也就意味着对现在民事法律关系进行了维持,有利于秩序稳定。因此对于排除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以外的给付请求权人来说,一定要在法定期间内积极捍卫自己的权利,莫躺在权利上睡觉等到期间经过再受相对人的诉讼时效抗辩。但此制度并非适用一切诉讼请求,对于合同效力的确认而言,一定要深入理解其基础及目的,万不可以将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而弃社会公共利益于不顾。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