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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2020-06-30 来源:独旅网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
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可以领取一次性补贴或者是加发养老金。这里各地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比如河北的是一次性发放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山东是一次性发放30%的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待遇,海南是每月加发5%的基本养老金,重庆是对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加发3%的基本养老金,除此之外、四川、贵州、江苏等地,也都是加发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方案,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地方还是全免的。
与此同时,当独生子女父母生病需要子女照顾时,可享有独生子女护理假。截止到目前,已经有数十个省份出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并对独生子女做出了一定的倾斜,比如河南、黑龙江、内蒙古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期可长达20天;广西、海南、湖北、广东、山西等地,独生子女护理假期则有15天;而福建、重庆、四川、宁夏等地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期则有些短,只有10天的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二)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四)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五)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六)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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