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后剩余资产如何分配
1、在破产清算后,剩余的资产分配方式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相关事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二、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破产的条件有:
1、债务人、债权人、破产清算组人员等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存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
3、其他条件。
三、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是什么
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具体如下:
1、职工工资,破产公司首先要清算赔偿的就是所有职工的工资,虽然公司会不在,但是牵欠职工的钱是一定要还的;
2、劳动保险,现在无论是在哪个公司上班,都是会有劳动保险的,一般抽取工资的一部分,以及公司支付的一部分共同组成,所以劳动保险的费用也是不可缺少的;
3、税款,纳税是每一个人的义务,作为一个盈利性质的企业——公司,纳税是必要的,并且是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进行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清算之后就是税款的清算;
4、破产债权,在公司破产后,公司的负责人员是会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付的;
5、清算赔偿完成,在职工工资与劳动保险、税款、破产债权都清算赔偿完成之后,破产清算赔偿就正式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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