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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认是融资租赁合同

2020-02-21 来源:独旅网

确认是融资租赁合同要求: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承租人根据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支付租金。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由出卖人与买受人(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

一、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有什么区别呀

1、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履行的结果,均包含了一方当事人取得原来本不享有的、对物的使用和受益权,因此,二者也有一定的类似之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

2、在租赁合同中,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

3、而在买卖合同中,出卖方转让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买方支付对价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这是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的根本区别。

但需要注意的是,融资租赁合同则是在某种程度上将买卖和租赁的某些法律特征进行了结合,因此不能以此标准来判断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二、出租人在什么时候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出租人在融资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一般有以下做法:

1、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应当按照使用后的状态将租赁物交给出租人;

2、合同期限届满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当签订另外一份融资租赁合同,或者通过协议变更合同,承租人应当继续在一定条件下使用租赁物。

一般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象征性地支付一定的价款,以抵消租赁物的残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三、分期买车租赁好吗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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