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没有休息时间,是不合法的。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每周有一天的休息时间,因为特殊原因要加班的,必须要给到加班费。另外就是加班时长,理论上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另外,还要遵守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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