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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算最低工资吗?

2023-06-15 来源:独旅网

加班工资是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而支付的报酬,不能算入最低最低工资标准内。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无责底薪包括绩效的吗

原则上不包含。无责任底薪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其他情形。据此,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

最低工资标准指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三、试用期内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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