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包括:酒后驾驶、交由无证或被吊销人驾驶、超速50%以上、拼装或报废标准嫌疑车辆、记分达到12分、交警认为需处罚、欺骗取得驾照、办案需要审查驾照。
法律分析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
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8、因办案行政、刑事案件的需要对驾驶证进行审查的,可以扣押驾驶证。
拓展延伸
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情况会导致交警收回驾照?
交通违法行为有许多情况可能导致交警收回驾照。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酒驾、毒驾、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变道、无证驾驶、驾驶逾期未审验车辆、肇事逃逸等。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威胁道路安全和公共秩序,因此交警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其中之一就是收回驾照。交警会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频率以及司机的驾驶记录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收回驾照。被收回驾照后,司机需要重新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才能重新获得驾照。这一措施旨在惩罚违法驾驶行为,保护道路安全,提升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结语
交通警察依法扣留驾驶证的情形多种多样,包括酒驾、超速、无证驾驶等。这些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因此交警会采取相应措施,如收回驾照。被收回后,司机需重新培训和考试方可恢复驾照。此举旨在惩罚违法行为,保护道路安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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