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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公告应该载明哪些事项

2021-08-25 来源:独旅网

工程招标公告应载明的事项有:

1、工程项目招标人名称、地址;

2、招标项目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工程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5、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所收取的费用;

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一、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1、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主要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

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

二、招标代理机构是什么意思

招标代理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是帮助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招标人选择能力强和资信好的投标人,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开标后中标结果最晚几天公示

开标后中标结果最晚三天公示。评标结束之后,通常当天就会公示中标结果。评标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挑选符合条件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

一、开标流程如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二、开标具体要求如下:

1、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当众宣布核查结果,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现场检查并公证;

3、工作人员按规定顺序启封投标书,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唱标过程须在开标会场的投影幕上同步显示,投标报价表须通过实物展台向所有投标人展示,便于招投标各方的监督;

5、投标人对唱标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总之,开标后中标结果最晚三天公示。评标结束之后,通常当天就会公示中标结果。开标流程一般是采购人编制计划、确定招标方式、进行市场调查、发出招标邀请函、出售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标书、确定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四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五)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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