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自愿选择的,不是必须进行的。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婚前公证财产的财产不需要分,婚后财产须依法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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