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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

2022-01-16 来源:独旅网

1、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在接到医患双方对于医疗纠纷的投诉后,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2、当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协商的,可以让他们到医疗纠纷发生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3、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医疗纠纷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2、这里所说的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是指受害人根据其所了解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到不法侵害的情况,认为可能存在犯罪行为。

3、至于最终是否能被认定为犯罪,需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才能确定。对医疗机构来说,因为发生纠纷时情况和具体原因往往还不太清楚,在没有进行调查、鉴定前,不能排除犯罪行为存在的可能性,即使事实上不属于医疗事故罪。遭受侵害的患者根据一定事实,认为存在犯罪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病患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有权提出控告。

二、医疗纠纷处罚

1、对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和当事人,无过失的,免于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对因医疗事故引发医疗纠纷,或因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当事科室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40%。

3、对引发医疗纠纷的责任科室,在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当季的质量考核中,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或否决。对因医疗纠纷(包括当年及以前的医疗纠纷)造成全年经济损失累计达到或超过万元的责任科室,在当年的各项评比中一票否决。

4、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及降级、降聘使用,工作岗位另行安排。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0-15%,科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2%,科副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

5、科室未完成年度医疗安全责任目标,扣发第一责任人年度兑现金5%,扣发第二责任人年度兑现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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