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五)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