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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

来源:独旅网

在我国农村,只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政策是什么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建房证是否能更名

建房证能更名。土地使用权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转让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变更登记。根据本规定,农民因出售或继承房屋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来说,房屋买卖双方或者房屋继承人应当依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证15日内,持有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审查,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并更换加盖县、市人民政府印章的土地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管理法》第六条第一款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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