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婚前购买的保险在婚后仍在缴费期的,婚后这段时间的所缴保费属于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保险,无论为自己或对方买,均属于夫妻共同投保。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时保险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购买保险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1、婚前购买的保险,在婚后仍在缴费期的,婚后这段时间的所缴保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产品,婚后的收益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购买的保险,无论是为自己买还是为对方买,均为夫妻共同投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
1、婚前购买的保险,且缴费已经结束,归个人所有;
2、父母出钱为一方购买的保险,归个人所有;
3、婚前将个人资产进行了公证,离婚时不受影响,归个人所有;
4、因意外、重大疾病、伤残获得的赔偿金,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购买,都属于保险人的个人财产;
5、婚姻内,夫妻一方以受益人的身份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