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应根据实际出勤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计算,包括加班费、补贴或津贴等。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
法律分析
辞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按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计算,其中应当包括加班费、补贴或津贴等。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拓展延伸
离职后的薪资结算流程详解
离职后的薪资结算流程是指员工在离职时,公司进行最后一次薪资计算和结算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员工需要提交离职申请,并提供相关离职材料。然后,公司会根据员工的离职日期和工作时长计算应发工资、年假折算等。接着,公司会扣除应扣款项,如社保、公积金等,并结算应发工资。最后,公司会将结算好的薪资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给员工。整个流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薪资计算和结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结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辞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应按实际出勤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计算,包括加班费、补贴或津贴等。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离职后的薪资结算流程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准确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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