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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派出所保释要求是什么

2020-08-01 来源:独旅网

公安局派出所保释要求及申请主体资格

公安机关可批准保释的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未办结。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法定代理人指父母、养父母、监护人、保护责任机关或团体代表;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法律分析

一、公安局派出所保释要求是什么

1、保释是指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二、谁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

3、“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结语

公安局派出所保释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符合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性的条件;符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可能性,且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危险的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带来社会危险的条件;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这一规定授予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辩护人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宣布取保候审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三条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告知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的规定,及其违反规定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监督、考察被取保候审人遵守有关规定,及时掌握其活动、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变动情况;

(三)监督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

(四)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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