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时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的,双方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一、房屋赠与要求符合的条件是什么?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赠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赠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效益。二、房屋赠与的过户流程是什么?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同时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2)、身份证件3)、房地产权证4)、赠与书及公证书5)、有关税费的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的赠与合同,这份合同并不是签订之后就立即生效,而是必须等赠与人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一、房屋赠与可以有限制条件吗房屋赠与可以有限制条件,赠与人可以是有条件的赠与。赠与房屋的条件要求:1、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2、所赠房屋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3、所赠房屋必须是没有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查封、扣押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屋产权的;4、所赠房屋必须没有没依法征收或公告决定拆迁的;5、所赠房屋如果是共有房屋,必须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二、房屋赠与的具体步骤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持着经过公证的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房产证和双方身份证直接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来说,房屋赠与手续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目前,南京市规定除同一户籍的直系亲属之间赠与外,一律需出具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赠与书;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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