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合疗报销单就是分割单,持医院病历与发票在合疗报销,报销后合疗办会出具一份盖章报销单,其中内容包括了总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自费金额、报销金额等,这个报销单就是分割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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