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房产证上添加配偶的名字分为两种情况。
一、无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第一种情况里说的少量工本费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另外加100元费用;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
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自然资源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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