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医保的情形:
1、用于购药:参保者在医保定点零售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时,可以使用医保卡进行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每半个月医保卡的购买额度为200以内;
2、用于看病:参保者患病时,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用医保卡和医保手册去定点医院挂号、就诊。对于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一定比例的部分,可以使用医保卡。主要的流程为:持医疗保险手册和医保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医保卡;
3、用于帮亲人缴纳医保费用:参保者在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缴款协议以后,可以使用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但限两人以下;
4、用于体检:参保者可以使用个人帐户结算在市属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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